未來綠證取代可再生能源附加 光伏電量將全面競價 無標桿電價
未來綠證取代可再生能源附加 光伏電量將全面競價 無標桿電價
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國家能源局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該文件反映出兩點非常值得關注:
1)國家計劃未來用綠證取代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
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2)未來光伏電站或再無標桿電價!
光伏上網電價=脫硫煤電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未來由綠證代替)
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
因此,未來綠證價格肯定低于現有補貼金額、且隨時變化的。這樣一來,光伏上網電價就是隨市場價格隨時變化。
1、綠證交易市場形成基礎
自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表:各省可再生能源配額及發電潛力

坦白的說,如果沒有強制配額考核,則很難形成交易市場,或者以極低的價格交易。(可參考現在的CDM市場價格)
2、綠證購買者
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在全國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認購平臺上自愿認購綠色電力證書,作為消費綠色電力的證明。
個人認為,購買者有兩類:
一類是環保人士(無論是真環保還是作秀),這類人相對較少;
一類是在強制配額制下不得不購買的企業。這類購買需求才真正決定綠證價格。
3、關于綠證的詳細規定
1)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是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和屬性證明以及消費綠色電力的唯一憑證。
2)為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企業(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以下同)所生產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發放綠色電力證書。
3)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展認購工作
4)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通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依據項目核準(備案)文件、電費結算單、電費結算發票和電費結算銀行轉賬證明等證明材料申請綠色電力證書,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核定和核發綠色電力證書。
5)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這點真是多慮了,肯定不會這么高!)
6)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7)綠色電力證書經認購后不得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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